您的位置: 首页 > 职业发展 > 职场动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能不能解除

2008-5-5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魏浩征

  「问题」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在什么特殊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呢?

  「回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并没有任何区别。二者的区别是在劳动合同的终止方面,即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到期终止,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存在到期终止的情形。这是就劳动合同方面,二者存在的惟一区别。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这些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适用于“劳动者”,并未限制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时,依据这些条款解除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该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此,前述几个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同样适用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不能解除,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公司完全可以解除这样的劳动合同。


相关文章:
- 劳动合同法十大问题令人深思  2008-04-30
- 面对劳动合同法,企业应该怎样做  2008-04-30
- 劳动合同:劳动者的维权法宝  2008-04-29
- 《劳动合同法》配套制度应关注弱势群体  2008-04-26
- 劳动合同法下企业的竞争力在哪儿?  2008-04-25
- 劳动合同法的天空下,企业如何体现公正?  2008-04-22
- 浅谈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相关问题  2008-04-19
- 劳动合同法下薪酬的内部均衡机制  2008-04-17
- 从用工现状看《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后的意义  2008-04-17
 本月热点
本周热点
 
发布商链接